骨折
没动手对方就骨折 假打架真碰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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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海螺78
17-06-05 14:15:07
只看楼主

    周先生很苦恼,因为一点小事与人发生口角,这是他第二次收到法院传票了。原来,几年前,周先生在南京某饭店与人打牌时发生口角,对方的朋友老王在楼上大喊几句,声称要揍周先生便冲下楼。可能太过激动,老王竟一脚踏空,从楼梯上滚下来。但他仍一瘸一拐地冲过来和周先生扭抱在一起,两人还没打起来,老王就倒在地上,说腿受伤了。

没动手对方就骨折 假打架真碰瓷

    不久,周先生收到法院传票,老王状告周先生打断了他的腿,要求周先生赔偿医药费。因为周先生并没有提供有力的证据,证明自己不是打伤老王的人,法院一审判决周先生承担60%的责任,并赔偿1万多元医药费。周先生以为给了钱就了了,没想到,近日老王又把他给告了,要求赔偿误工费等费用。

    高朋(南京)律师事务所的严慧律师表示,周先生在庭上没有提交自己掌握的证据,导致法院判决,但周先生当时不服判决就应提出上诉,现在过了上诉期要想再推翻原判就非常困难了。

没动手对方就骨折 假打架真碰瓷

  “我们最近遇到一个证人,他说,老王的腿当天就摔坏了,只是恰好碰到我们。”周先生说。

  严慧表示,如果有充分的证据支持,虽过了上诉期,仍可向法院申请再审。只要证据充分,周先生仍有胜诉的可能。

没动手对方就骨折 假打架真碰瓷

关于没动手对方就骨折一事,且看网友如何评论:

你他娘真是个人才:又是隔壁老王,周先生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[doge]

朴觅轩:楼梯: 周先生我只能帮你到这了

DecentOrDirty:我是真的没看明白法院怎么判的?这种恶意碰瓷还判被碰瓷赔钱,这是充分发挥法律治善不治恶的“优良传统”吗?这事儿确实可以当一个调侃的对象,但我还是希望,法律保证社会公正不能拿来被大众当做调侃的对象。

飞机飞远了:这则报道告诉世人,碰瓷已逐渐多样化,不再局限在公共交通上,并且碰瓷已绝对安全化。

一琦之地:又一个息事宁人的判决,法院判决不公,再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法律么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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