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时三年,经过三十余场专家讨论会,凝聚着数十位专家心血的2019最新高血压指南终于揭开面纱,向全国同行征求意见。临床医生最为关心的三大关键问题如下:
一.诊断标准:1. 在未使用降压药的情况下,非同日3次测量诊室血压,收缩压≥140 mmHg,和(或)舒张压≥90 mmHg;2.既往确诊高血压,目前正在应用降压药物治疗,亦诊为高血压;3. 动态血压监测:24小时平均血压≥130/80mmHg,日间≥135/85 mmHg,夜间≥120/70mmHg,也被用作高血压诊断标准;4. 家庭自测血压:诊断标准为≥135/85 mmHg。
二.启动药物治疗的时机:生活方式干预是所有高血压患者的治疗基石。低危患者先予以1-3个月的非药物治疗,中危患者可进行数周的生活方式干预,若血压仍不能满意控制,即应启动药物治疗。高危患者应立即予以药物治疗,同时进行生活方式干预。
三.降压目标值:一般高血压患者血压应降至<140/90mmHg,能耐受者和部分高危患者可进一步降至<130/80 mmHg。新指南强调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应采取强化降压的治疗策略,以取得最大程度的心血管获益。
特殊人群的血压控制目标如下:1. 老年高血压:65-79岁患者,首先降至<150/90 mmHg,若能耐受进一步降至<140/90 mmHg。≥80岁患者降至<150/90 mmHg;2. 妊娠高血压:<150/100 mmHg,且不低于130/80 mmHg;3. 病情稳定的卒中患者:<140/90 mmHg;4. 冠心病:<140/90 mmHg,若能耐受可<130/80 mmHg,但舒张压不宜降得过低;5. 心力衰竭:<130/80 mmHg;6. 慢性肾病:无白蛋白尿者<140/90 mmHg,有白蛋白尿者<130/80 mmHg;7. 糖尿病:<130/80 mmHg;8.外周动脉疾病:<140/90 mmHg。
关于降压药物的选择,对于没有合并症或其他危险因素的高血压患者,ACEI、ARB、CCB、利尿剂与b-受体阻滞剂均可用于起始与维持治疗。合并其他疾患或危险因素的患者,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药物。
不求惊天动地,但求脚踏实地——这是我对我国新版高血压指南的总体印象。与新近颁布的美国或欧洲高血压指南相比,我国新指南似乎少了一些“刺激”,多数推荐建议延续了上一版指南的观点。特别是在美国下调高血压诊断标准、美国与欧洲均下调降压目标值的背景下,我国新指南给很多人一种“不够过瘾”的感觉。然而,学术就是学术,不是文学作品,更不是赌博。基于我国实际情况,做出适合于我国国情的推荐建议是新指南的出发点。从此角度看,我们的目的达到了。
在高血压诊断标准方面,我国显然不能盲目跟风美国,即便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也没有简单效仿。这是因为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不仅仅是一个医学问题,也是一个社会问题。在高血压整体防治水平依然较低的我国,贸然下调诊断界值不仅无助于促进我国高血压的防治,还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。
在降压目标值方面,有人认为新指南过于保守,其实并非如此。在推荐一般高血压患者将<140/90 mmHg作为控制目标的同时,我国指南并未拒绝更为严格的控制血压,指出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应采取强化降压的治疗策略,以取得最大程度的心血管获益”,这既是对积极降压策略的认同,也为临床医生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提供了灵活的空间。从这个角度看,新指南对于降压强度与强化降压的观点与欧美指南并无明显差异。
在降压药物选择方面,我国新指南的推荐建议更加符合我国国情,不仅没有像英、美等国那样将b-受体阻滞剂排除在一线降压药物之外,还继续保留了对我国一些传统药物的推荐。我国高血压防治水平还很低,高血压的治疗率与控制率与欧美发达国家仍存在很大差距,因此目前我们最需要做的是创造条件,让大多数高血压患者得到基本治疗。做到这一点,就能够大幅度降低高血压相关的心脑肾靶器官损害与致死致残率。对于一个没有满足温饱的人群,不应该挑食。治疗高血压也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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