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美容纠纷是医患之间纠纷的一种,它是医患关系的双方针对医疗活动而发生的争议,它的本质特点就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的认识有分歧,而分歧的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。
医疗美容纠纷的认定一直是一个有分歧意见且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。鉴于目前的国情现状,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:
第一,动手术的工作人员是否有行医许可证。如属非法行医,对所造成的损害结果,依据《民法通则》,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第二,有无较完善、详细的术前、术后检查、治疗的病历记载等。
第三,美容手术本身质量评价,如有无明显的诊疗不当或违反医学基本理论等方面。
第四,对美容术后的评价。对此目前尚未无可参照的评判标准,可依据医学美学的基本要求、基本理论、术者与患者的术前协议等方面进行评价,其中要特别注意术前应照相,以与术后的效果进行比较。
第五,分析美容手术的后果与其诊疗不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。
第六,有无美容药品、用品的质量问题。第七,是否存在美容手术的虚假宣传。第八,是否存在其他欺骗顾客的行为。